同一行为致多人死亡赔偿,按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023-12-17 17:15

一、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二、基本案情

2017年4月3日下午,海滩承包合伙人苏某甲、徐某某、王某乙等与船上苏某乙三人均联系不上,开始找寻。4月4日上午7时许,苏某甲驾驶渔船在某滩涂养殖区处发现“海某某”船舶。随即,徐某某、苏某甲等联系渔船进行打捞并报海事等部门。东海救助局从“海某某”船舶舱内搜寻到苏某乙尸体,后在徐某防波堤处陆续发现两名男性尸体,后经鉴定死者分别为“海某某”船舶上另两名失踪人员于某戊、刘某某。

法院认为,关于死亡赔偿金问题,于某戊生前户口属农业户口,原本应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但《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该规定主要适用在同一事故中众多受害人死亡,可以不考虑受害人年龄、收入、居住在城镇还是乡村等个体差异因素,适用同一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数额,且原则上就高不就低。

因本案事故共死亡三人,故应考察其余死者的相关情况。根据另案审理情况,在同一起事故中死亡的苏某乙生前户籍属农业户口。另一死者刘某某生前户籍属城镇居民,故三人的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江苏省上一年度(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即2017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22元为标准计算。

三、以案说法

在导致多人死亡的同一侵权行为发生后,被侵权人的家属可以不考虑受害人年龄、收入、居住在城镇还是乡村等个体差异因素,按照同一侵权行为中“就高不就低”的标准主张死亡赔偿金。同时,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的下发,试点省市内的当事人家属,可以按照各省市制订的试点方案,主张死亡赔偿金,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供稿:李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