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损失应结合其特性进行合理计算

2023-12-17 17:18

一、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基本案情

华清公司为QQ空间“红警大战”游戏的研发商。张某为该游戏玩家。张某在QQ空间中进入华清公司游戏界面时要对腾讯开放平台《应用用户协议》等进行勾选。20205月20日,张某对其“红警大战”游戏装备进行了数次升级。事后华清公司“红警大战”管理员通过QQ与张某进行交涉,华清公司认为张某升级装备利用了BUG,并要求张某退回已升级的游戏装备。双方交涉未果,华清公司封停了张某的游戏ID。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财产损失。

三、以案说法

本案涉及的是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权的问题。民法典总则编第127条规定了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侵害网络虚拟财产,属于侵权行为,应当赔偿财产损失。关于张某请求的赔偿问题,法院认为,网络游戏活动的参与者在长时间账号遭到封停又未通过妥善方式解决既有问题,且网络系统漏洞并非张某之过错造成,其来源于网络游戏提供商自身的原因。因本案中张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内的虚拟财产在账号封停前并非以市场交易为主要用途,且在诉讼中双方均未能向法院举证证明上述网络游戏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财产的价值,故法院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综合考虑网络虚拟财产特有属性、侵权行为性质及持续时间、侵权后果及行业惯例、网络游戏账号运行时间与财产投入及获得装备状况等因素,对张某之合理损失具体金额依法予以酌定为200000元。

关于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4条以原《侵权责任法》第19条为立法基础,新增了“合理”二字。据此,一般情形下,财产损失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当以市场价格计算不合理或者市场价格不存在时,则采用其他的合理方式来计算。涉案的网络游戏账号及账号内的虚拟财产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流通于市场的商品,其价值难以通过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有鉴于此,本案法院采用了其他的方式来计算财产损失,即结合网络虚拟财产特有属性、网络游戏账号运行时间与财产投入及获得装备状况等因素来认定损失,以此种方式来计算财产损失,十分合理,充分填补了张某的财产损失。

供稿:李雷